豐縣法院四項機制妥處“勞資”糾紛
作者:鹿海彬 發布時間:2007-10-29 瀏覽次數:751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針對近年來勞動爭議案件增多,涉及法律關系復雜,審理難度加大的特點,通過四項機制的建立,加強勞動爭議糾紛訴調對接,依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一是建立信息交流溝通機制。法院、縣法制辦、工會和社會保障四部門就有關的勞動爭議政策、法律規定、各自部門遇到的熱點疑難問題、勞動爭議處理結果等及時進行信息交流、溝通和反饋,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具體分析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共同商討處理措施。二是建立糾紛聯動處理機制。把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前移,特別是在處理重大疑難或群體性勞動爭議糾紛時,相互配合應對,發揮聯動化解糾紛的效應,堅持把調解工作貫穿始終,提高解決糾紛的成功率,促使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得到公正、合理和有效解決。三是建立業務交流培訓機制。開展經常性的業務交流,統一執法尺度,加強對社會勞動保障、工會和特邀人民調解員的指導與培訓,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旁聽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的庭審,提高聯動部門解決此類糾紛的能力。四是建立法制宣傳教育機制。結合各自工作特點,四部門采取不同的方式,對企業職工和勞動者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行使用工,提高勞動者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從源頭上減少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的發生。
截至今年9月25日,該院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19件,調解結案14件,調解率為73.7%,調解后自動履行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