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這是對法官職業(yè)的一種客觀評價。

因為法官是處在社會矛盾的最前沿陣地的職業(yè),面對形形色色的誘惑,便須時刻警醒,倘若家風不正,“枕邊風”吹的不是良言,而是傾情攀比,大談受禮之“外道”,法官則更是少了一道防范之檻,多了一個危險的緣由。

我們可以看一看法官隊伍中近期被清除出去的一些腐敗者,盡管其情節(jié)各有不同,但其家風不正,是大抵接近的一個共性?!凹矣匈t妻,其夫不遭橫事。”這是本地的一句俗話,但如用在法官之家,我想最貼切不過了。

好家規(guī)帶出好家風,在我國,許多家庭都有立家規(guī)家訓的傳統(tǒng),許多法律管不了的事情,別人不便管的事情,用家規(guī)就迎刃而解。法官的八小時之外,家庭更是清楚,家風正的,可以及時互相提醒,互相幫助,遠離不正之風。法官之家,更應該明白只有保持了清正廉潔之法官本分,才可保家庭幸福!另一個側(cè)面,一個良好的家風,一個知道珍惜家庭的法官,才可以稱得上是一個好法官。 

“黎明即起,灑掃庭除……”清代學者朱伯廬先生的《治家格言》,許多人并不陌生。古人治家的經(jīng)驗在今天仍不乏可借鑒之處,特別是這種“家有家規(guī)”的意識,在今天仍然是非常重要的。家庭是構成社會的細胞,也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大后方,身為法官,不僅要嚴守黨紀國法,嚴守審判紀律,身體力行,還應該制定嚴格的家規(guī),形成良好的家風,以身作則,廉潔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這是廉政的第一步,也是最基礎的關鍵一步。

法官,在繁忙的審判工作之中,請一定不要忘了在家庭中,還要常談廉政,長保廉潔,樹立起真正正道的法官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