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新沂法院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不斷加大調解力度,創新調解方法,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由于調解方法得當,截止到目前為止,該院未出現一起民轉刑、群眾性械斗、自殺案件,全院涉法上訪率為零,矛盾升級率為零,有力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該院打破多年墨守成規的調解模式,不拘一格靈活的采取多種調解方法,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其采取的主要調解方法有:一是及時處理法。即案件受理后盡可能快地與雙方當事人聯系,進行調解,制止事態擴大,及時化解矛盾;二是推心置腹法。在調解過程中始終保持細心與耐心,以親切平和的語言真誠地對待雙方當事人,贏取當事人的信賴和尊重,促成案件調解結案;三是分擔責任法。在案件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區分當事人各方的責任,讓當事人各自承擔相應責任,從而比較容易使其接受調解建議,達成調解協議;四是借力調解法。在調解過程中借助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當事人的代理人、親朋好友、村委會等其信賴的人或組織協助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