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睢寧法院針對當地老百姓打官司交通不便,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增多等實際,積極探索建立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相銜接的多元化矛盾調解處理機制,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該院對合法調解且矛盾雙方自愿達成的協議,依法予以支持;對違法調解或違背當事人意愿達成的協議,在依法予以撤銷或確認無效后,將相關的法律文書送達行政機關或人民調解委員會,對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提出司法建議,幫助改進調解工作。該院還幫助人民調解組織建章立制,積極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通過邀請人民調解員旁聽庭審、參與訴訟調解、舉辦培訓班等多種有效形式,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和矛盾糾紛的調處能力。加強對人民法庭的業務指導和審判監督,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為人民法庭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

此外,該院還及時建立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相銜接的制度,互為依托,促進各類矛盾糾紛的化解。充分發揮“法官進村入戶”機制的功能,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努力構建多元化矛盾糾紛調處機制,預防和減少矛盾,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