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在總結以往接訪經驗的基礎上,為方便人民群眾來訪,進一步完善了來訪接待制度。

該院完善后的來訪接待制度主要有以下四點:規定繼續實行院長天天接待制度,并將根據當事人來訪情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安排大接訪活動。將原來的通知接訪制度改為定期通報制度,即由立案庭每周向相關庭室下發信訪接待情況通報,并責令有關部門限期辦理,否則將進行第二次通報,并對相關人員做出組織處理。將各庭庭長確定為落實來訪案件的第一責任人,案件承辦人是直接責任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是加強督促檢查,確保限期辦結,直接責任人則要及時認真辦理來訪案件。進一步強化主管領導的責任,來訪案件經第二次通報后,由相關主管領導牽頭組織限期辦結,在規定期限內仍不能妥善處理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承辦人要承擔直接責任,庭長負領導責任,院里將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直至調離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