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在立足審判的同時,不斷延伸服務手段,拓寬服務職能,創新工作機制,積極主動地開展“訴調對接”工作。2005年以來,該院人民調解員參與調解260余次,其中80%案結事了。日前,在全省人民調解工作會議上,該院被省高院和省司法廳聯合表彰為全省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響水法院于2005年初成立大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下設訴調對接辦公室,加強與縣大調解中心的工作聯系,先后制定并出臺了《關于加強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人民調解指導員工作職責》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加強對人民調解員工作的指導。2007年上半年,在人民調解員的協助下,該院民事案件調撤率達70.78%,高出全省平均水平近13.5個百分點。

二、大力探索創新機制

2005年初,該院率先啟動法院附設“ADR”,創新性地開展訴調對接工作,在縣司法局在協助下,先后從工會、交警、婦聯、農民中聘請了51名特邀調解員。選派民事條線中調解經驗豐富、技巧嫻熟的法官兼任人民調解指導員,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技能。兩年來,該院組織了5次調解員培訓班,累計培訓220余人次,所有特邀調解員均經過嚴格培訓,持證上崗。此外,該院對人民調解員參與調解的實際支出給予適當補貼,提高人民調解員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調動人民調解員工作熱情,以更好地服務于法院的審判工作。

三、全面提升案件效果

該院聯合縣司法局、縣大調解中心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分析討論矛盾糾紛階段性動向和特點,研究落實進一步加強調解工作的具體措施,確定指導方向,確保案件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得到有機統一。選擇典型案件邀請人民調解員旁聽庭審,聽取和解答調解員旁聽后提出的意見和問題,增加調解員對處理類似糾紛的感性認識。不斷總結調解經驗,擴大法制宣傳效果,達到以案釋法、教育引導、促使人民群眾學法懂法、知法守法的社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