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十分關懷少年犯
作者:董正遠 董素嵐 發布時間:2007-10-11 瀏覽次數:568
本網鹽城訊:“尊敬的法官,收到你們帶著關懷和同情的致信,給我帶來了意外的驚喜,深深地在內心為你們對我們失足少年的幫助和教育而感到十分的興奮和萬分的感激,是你們給了我重新做人的機會,是你們讓我在迷途的路上看到正確前進的方向,是你們……”這是前不久一位失足少年寫信給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的一封信,也是該院對少年犯關懷備至的一個縮影。
該院十分關懷少年犯,對失足少年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使其盡快改邪歸正,重新做人,成為對社會有用之才。吳某是初三的學生,有一次他用來事先配置的摩托車鑰匙盜竊了一輛電瓶車。經過庭審教育,吳某悔罪表現好,被判緩刑一年。為了讓吳某走向新生,承辦該案的法官不知往學校跑了多少次,費盡了口舌,終于說服學校讓他重返校園。法官還與其家長、居委會訂下幫助協議,定期聽取其學習、思想方面的匯報。
“每挽救一個孩子,就多一份希望,也為社會減少一份不安全隱患,這是我們法官的職責,我們會一直做下去,而且要做得更好”。這是該院刑庭法官集體心聲,充分體現了無比關懷少年犯的堅定信念和為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而不懈努力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