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在《物權法》101實施前夕,徐州市泉山區(qū)法院多次組織干警分別以逐條研討和座談討論等形式進行了認真學習,為下一步正確適用《物權法》審理相關案件做好準備。

在研討和座談討論過程中,大家分別從《物權法》的形成過程、概念、基本原則、主要內容以及適用中應當注意的事項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探討,尤其是在如何正確理解和適用《物權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統(tǒng)一了認識。

通過研討和座談討論,大家深刻認識到《物權法》是規(guī)范財產關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是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一部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基本法律。《物權法》的頒布實施,對于堅持和完善國家基本經濟制度,規(guī)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對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與此同時,大家一致認為,通過加強對《物權法》的學習宣傳,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國家、集體、私人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以及對物權的保護,促進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實;有利于保障各種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fā)展權利,依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發(fā)展法治化,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有利于明確物的歸屬,預防和減少物權糾紛,運用法治手段解決經濟社會生活中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切實化解不安定因素,定紛息爭,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通過研討和座談討論,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審判工作中要統(tǒng)籌協(xié)調各種利益關系,貼近民生、民情、民意,妥善處理好各種物權矛盾糾紛,平等保護物權,調整好經濟、社會秩序,做到“案結事了”,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促進社會和諧與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