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始終把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放在促進和諧穩定的突出位置來抓,堅持“司法保障民生,審判促進和諧”的工作思路,從民生的個案做起,耐心傾聽群眾群眾呼聲,悉心捕捉社會熱點問題,抓源頭、夯基礎、定措施、創新機制,確保社會大局的穩定。

一是擦亮司法服務便民“窗口”。規范立案服務大廳,在大廳內設立當事人休息區和候訪室,并配備了干凈的桌椅和開水,讓當事人來到法院有地方坐,有開水喝,使當事人真正感受到尊重和地位上的平等。優化訴訟環境,方便群眾訴訟。設立咨詢導引臺,配備了專門的訴訟引導員,方便群眾訴訟。工作人員在向當事人提供立案服務的同時,做到著裝整齊,語言規范,態度端正,辦事周到,并注意解答群眾的疑問,自覺防止冷、橫、硬和服務不規范等問題的發生,使服務質量和效率逐步得到提高。

二是創新司法便民舉措加大弱勢群體的扶助力度。該院在工作中不斷創新便民舉措,堅持“有訴必理”、“有訪必接”的原則,切實推行對困難群眾予以司法救助的制度,對追索撫養費、贍養費、人身損害賠償金、勞動報酬且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以及農民工、下崗職工、孤寡老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積極采取緩、減、免交訴訟費的措施,努力讓經濟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截至日前,共對57件涉及農民工、城鄉低保對象及其他困難群體的案件當事人提供了司法救助,共減、免、緩交訴訟費用25萬余元。

三是悉心接訪群眾來訪。該院進一步規范了信訪工作處理程序,推行院領導信訪接待制度,對當事人做到了“真心、熱心、誠心、耐心,切實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的處理能力,努力讓申訴的群眾訴求有門,并在信訪工作中實施文明接待。

四是妥調民間糾紛。為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作用,新沂法院積極研究和探索新形勢下調解工作的新途徑,把訴訟調解和社會調解相結合,努力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模式。該院將調解工作適當地向訴前和訴后延伸,把調解貫穿于案件審理過程的始終,包括立案、審判、執行、信訪接待在內的各個階段,無論是審判前、審判中還是判決后,只要當事人還有和解的可能,就要全力以赴地去做調解工作。進一步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訴訟替代作用,使人民法院真正成為化解社會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線,為促進社會和諧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