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法院推出“四個法律服務動作”力促和諧社會建設
作者:徐明成 發布時間:2007-09-30 瀏覽次數:1219
本網淮安訊:淮陰法院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職能作用,切實把“公正司法,一心為民”落到實處,通過向社會推出“四個法律服務動作”,進一步優化全區的經濟發展環境,開拓公正執法、司法為民的新途徑,全力為淮陰區經濟社會的跨越式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
第一個動作,開展依法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活動。一是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和鄰里糾紛案件,促進婚姻家庭和鄰里關系和諧。在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時,倡導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愛幼、相互扶助的傳統美德,依法制裁家庭暴力,遺棄、虐待老人和兒童,不盡贍養、撫養義務等違法行為。二是妥善審理涉農案件,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涉農案件的立案、審判和執行工作,進一步方便農民群眾訴訟;依法審理各類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維護農民的各項土地承包經營權益。三是妥善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積極受理企業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等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案件,規范企業的用工行為,促進勞動力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開通立案、審理、執行的綠色通道,確保他們及時獲得應有的勞動報酬。四是積極運用審判工作中的信息資源,在審、執案件過程中緊密結合農村工作,為農村經濟組織和農民提供信息、獻計獻策,服務三農,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寓服務于審判,全面促進轄區新農村經濟建設進程。
第二個動作,開展法院司法與行政執法“雙促”活動。一是妥善審理行政案件,促進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關系和諧。充分發揮行政訴訟在化解行政爭議中的重要作用,堅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暢通救濟渠道,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定的訴訟程序表達訴求,防止矛盾激化。二是依法審理群體性行政案件,妥善協調好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支持和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三是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的合作與配合,相互促進提高隊伍素質,相互促進提高執法藝術。行政庭有針對性地到相關行政機關舉辦《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專業培訓,幫助行政機關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四是積極穩妥辦好行政非訴執行案件,在防止引發非正常上訪的同時,加大執行力度,制裁違法行為。
第三個動作,開展依法促進轄區經濟跨越式發展活動。一是積極為轄區經濟持續發展提供司法支持,妥善審理涉及國有企業、商業改革的案件,審慎處理企業改制過程中發生的民事糾紛,保護債權人和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妥善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減少破產費用,降低破產成本,積極清收破產企業的債權,提高債權清償率;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因企業破產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二是妥善審理執行金融糾紛案件,保障金融安全。包括加大依法收貸力度,慎重審理好不良金融債權處置案件,保證不良債權處置的安全和順暢。加強與轄區商業銀行的聯系,對其容易產生糾紛的經營缺陷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幫助金融管理部門整頓金融秩序。三是妥善審理商事糾紛案件,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立。加強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堅持合同自由、誠實信用原則,鼓勵誠信交易,制裁違約侵權行為,保障交易安全。
第四個動作,開展執行維權實現申請人合法權益活動。一是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建立統一管理、統一協調、高效運行的執行工作機制,抵制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保護主義的干擾;推行執行公開,拓展執行方法,完善執行措施,最大限度實現勝訴當事人的權益;二是加強與轄區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完善執行威懾機制建設,建立執行網絡,促使當事人自動履行生效裁判;完善特困群眾執行救助基金,為他們實現債權提供便利和幫助;嚴格規定執行權界限,規范執行行為,促進執行公正,加強執行管理,切實做到依法執行,文明執行。三是防范執行風險。在案件審判過程中對符合保全條件的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為執行工作提供可靠保障。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內部挖潛,調動法院內外一切積極因素,加強各部門的協調和配合,力爭最大限度的實現申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