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贛榆法院牢固樹立“案結事了”是檢驗辦案效果的唯一標準的理念,大力加強案件調解工作,妥善做好矛盾尖銳案件當事人的說服教育工作,積極消除信訪隱患,維護社會穩定。日前,通過院庭長和承辦法官的共同努力,妥善調解了一起當事人揚言進京上訪案件。

今年3月,中國移動通訊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與贛榆縣厲莊鎮吳林村村委會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準備在村里安裝移動信號發射塔。因安裝地點有舊房三間,雙方商議將舊房拆除便于建設,家境貧窮的韋慶臻聽到消息后,主動找到村委會要求負責拆除地上房屋,條件是折除物歸其所有,代替支付工錢,村委會同意了其要求。隨后,韋慶臻便雇傭韋慶之等4人拆房,在拆遷過程中由于缺乏拆遷常識又無安全措施,致韋慶之被倒塌物砸死。事故發生后,韋慶之妻子程鳳霞情緒激動,帶領親屬將尸體停放到村委會,聲稱要討個說法。為安撫死者親屬,村委會墊付了30000元費用,程鳳霞才將韋慶之尸體進行火化安葬。事后程鳳霞又就其他賠償事項與移動公司、村委會多次協商,因協商不成遂訴至法院,要求中國移動通訊集團江蘇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連云港分公司、中國移動贛榆分公司、吳林村委會及韋慶臻賠償各項損失計22萬元。庭審中,移動公司及村委會均以韋慶之與其不存在雇傭關系,自身不存在過錯而拒絕賠償,韋慶臻則由于家庭貧困無力賠償,見此情形,程鳳霞帶著一群親屬先后到韋慶臻家、村委會和移動公司哭鬧,并揚言如果法律無法解決,就要去北京上訪,還要扒出死者的骨灰送到移動公司,與被

告同歸于盡,事情態勢急劇惡化。對此,贛榆法院黨組高度重視,顧長洲院長親自牽頭部署調解工作,在分析矛盾的實際狀況及被告方的承擔能力后,制定了細致的調解預案,采取雙管齊下的方法,分頭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一方面,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穩控工作。由院領導帶領庭長、承辦人員多次到程鳳霞家進行調解,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讓其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問題,而不要采取過激的手段。另一方面,做好被告的協調工作。勸導被告從社會穩定大局出發,考慮到死者家屬的經濟困難情況,能主動支付一些相關費用。經過我院法官的不懈努力,三易調解方案,最終成功促成原告與省、市、縣三級移動公司、吳林村委會和韋慶臻六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由移動公司及村委會一次性給付原告各項損失共計14萬元。程鳳霞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承諾不再就此事進行糾纏。至此,一起當事人矛盾尖銳案件得到了妥善解決,當事人息訴止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