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電腦選定辦案法官
作者:劉翠穎 發布時間:2007-09-30 瀏覽次數:785
本網徐州訊:為了確保審判、執行工作的公正、透明,更加科學合理地做好案件分配工作,進一步提高審判人員審理各種類型案件的能力并且最大限度堵住人情案、關系案,銅山法院加強對案件的流程管理,從
銅山縣人民法院對刑事、民商、行政、執行案件實行電腦隨機分案,由立案庭負責具體操作。案件立案后,將直接通過電腦隨機抽取承辦法官,承辦法官分配案件的多少及快慢,以設定的法官辦案基數為基礎,根據未結案件的數量來確定。如果承辦法官的未結案件少,電腦將案件將直接分到他的名下。電腦隨機分案后,各業務庭會指定專人,每天到立案大廳簽收、領取全庭的案件,分發給承辦人。庭長按電腦分案的結果,及時排期開庭。承辦人分到案件后,如發現有需要回避的情形,應在三日內書面各庭長報告,庭長根據承辦人的報告或當事人要求回避的申請,經審核認為應當回避的,可重新確定承辦人。
實行電腦隨機分案,使案件立案、分案更加科學化、規范化,能使承辦法官接觸形形色色的案件,提高他們自身的綜合素質,能進一步挖掘承辦法官的辦案潛能,提高辦案效率,體現了物盡其用、人盡其才、能者多勞的良性循環機制,為全面完成審判任務提供了制度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