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積極探索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截止至925,該院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結案率達75.3%,且無一當事人上訪事件發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提高全體審判人員的思想認識,增強調解工作的責任心。要求全體審判人員高度重視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調解工作,切實做到多調少判、能調不判、先調后判。

二是堅持合法自愿調解的原則,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切實維護當事人的自身利益,努力以法情結合等人性化調解工作方法促成案件的調解結案。

三是將調解工作貫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各個環節,并予以區別對待,因人制宜,因勢利導。

四是積極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案件調解,實現調解工作的多元化。在案件調解過程中,針對不同案件的具體特點,積極借助當事人所在單位、居委會以及親朋好友等外部力量促進調解工作的完成,使調解工作由單一的法院調解過渡為社會各界的多元調解,努力促成雙方當事人的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