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對信訪案件進行參照考評
作者:鮑旭 發布時間:2007-09-26 瀏覽次數:871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總結以往處理信訪案件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一套信訪案件綜合評估體系,自年初實施以來,對多起信訪案件進行參照考評,全部在本院內得到妥善處理,沒有一起形成上訪。
我院執行的該套評估體系在審理前、審理中、審理后三個階段對案件進行信訪評估。
案件審理前進行靜態評估。凡重大案件立案時,由信訪評估小組提前介入,了解當事人反映的情況、當事人的情緒,制作評估意見交案件承辦庭室。
案件審理中動態評估。案件承辦人員、合議庭組成人員通過案件調解、開庭、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信訪苗頭進行排查分析,在做出處理決定時,對案件當事人的信訪風險進行評估,提出息訴工作預案,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審判委員會根據法律和案件基本情況,對案件進行信訪綜合評估,制定化解糾紛方案和預防矛盾激化的應急處理方案。
案件審結后的跟蹤評估。案件的動態評估后,信訪小組人員督促案件承辦人員認真落實矛盾糾紛處置方案,同時向當事人發放征求意見卡,了解案件審理程序是否規范,實體判決當事人是否滿意,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妥善解決,對于激化的矛盾糾紛,及時啟動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