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三個“相互”開展涉訴信訪工作
作者:陳廣春 發布時間:2007-09-25 瀏覽次數:737
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在切實做好黨的十七大前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中,強化三個“相互”開展涉訴信訪工作,確保黨的十七大勝利召開。
一是落實制度與責任到人相互結合。院黨組高度重視涉訴信訪工作,制定了涉訴信訪流程管理制度和涉訴信訪值班報告制度,做到制度管人,有章可循。院成立處置涉訴信訪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院長親自掛帥任組長,嚴格按照“五個一”即一個案件、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包到底的要求。對確有錯誤的案件,堅持依法糾錯的原則,該啟動再審程序的,啟動再審程序,該改判的必須改判;對依法不足以提起兩審的“瑕疵”案件,要法外處理,情理服人,努力取得上訪人的諒解;對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合理訴求,要努力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幫助信訪人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對無理纏訪鬧訪的,要加強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導,努力化解平息上訪人情緒,對違法上訪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二是堅持審判工作與涉訴信訪相互銜接。首先要求立案庭嚴把立案關,對一些涉案人數多、社會影響廣、處理難度大的案件,要注意把握受理的時間和條件,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耐心解釋,及時疏導,不予立案。其次注重審判工作對當事人的引導作用,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做好釋法明理工作,達到審理一案、宣傳一片的效果。同時根據審理中可能發生的涉訴信訪的苗頭,要著力做好調解工作,多方協調,做好思想穩定工作,并積極爭取地方黨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及時、妥善的平息糾紛,力爭做到案結事了,從源頭上避免新的涉訴信訪發生。
三是堅持信訪接待與其他部門的相互協調。該院要求與上級、同級法院之間、法院與地方之間要及時協調溝通,積極與地方有關部門不定期召開信訪工作協調會,相互溝通、相互支持。對可能發生涉訴信訪苗頭的案件,及時編發信訪信息,通報有關部門,對需要地方黨委、人大、政府支持難以處置的信訪案件,要及時匯報,著力協調,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