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一改過去單純采取司法拘留、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模式,積極倡導“和解為主,強制為輔”的新執行理念,充分發揮執行人員主觀能動性,拓寬執行渠道,把加強調解工作與動員當事人自動履行義務有機結合起來,切實增強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促使案件通過和解方式順利執結。

今年以來,該院以執行和解方式結案336件,和解案件自動履行率達97.8%,申請執行人向上級法院投訴率同比下降27%,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