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大套法庭以“五化之法”延伸審判職能,認真做好未成年人維權案件的審理工作,切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一是少年舉證“特殊化”。在案件舉證上,對未成年當事人特別強調法官的“釋明權”,要求必須向未成年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詳細釋明訴訟證據有關規定,一方面依法引導未成年人案件當事人自行舉證;另一方面對沒有舉證能力和條件的當事人,依法主動調取有利于未成年人案件當事人的證據,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二是涉少案件“快捷化”。對急需治療費的賠償案件和急需生活、學習等費用的“三養”費案件,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快立、快審、快執。通過建立青少年維權綠色通道,加強對涉少案件的訴訟指導,指導其代理人或監護人依法行使訴權。

三是法庭審理“課堂化”。針對現實中離婚父母往往會忽視對未成年子女支付撫育費和探視等的現象,該庭考慮未成年人的教育需求,在庭審過程中增加法庭教育環節,營造未成年人的仿學習環境,以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為原則處理案件。通過對未成年當事人進行親情感化教育,切實保護單親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

四是調解模式“多元化”。在對涉少案件的調解工作中,該庭善于借助鎮、村、社區的作用,進行適當的人民調解,緩解家庭矛盾和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在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時,就發現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和保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堅持向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司法建設,以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關心和愛護未成年人的成長。

五是執行工作“人性化”。對未成年人案件中的義務人在實施拘留、搜查等強制執行措施時,盡量讓未成年人回避,最大限度地減少司法程序對未成年人成長造成的不利影響,充分保障涉案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盡量避免因強制執行對未成年人身心造成進一步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