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提高審判質量,不斷提高審判人員的業務水平,新沂法院積極構建三大機制助推審判質量提升。一是建立有效監督管理機制。加強監督以立案庭為主體,建立以案件質量評查為中心的監督機制; 以紀檢、監察為主體,建立以查處違法審判和實行錯案追究為中心的監督機制;以政治處為主體,建立以崗位目標考核為中心的監督機制。二是強化考評機制。建立健全考評機構,針對業務庭正副職、法官、書記員及行政人員完善考評項目,設立量化細化的考評標準,從各個方面進行考評。對監督過程中發現法官有違法違紀問題的,要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法官懲戒條例》和《錯案責任追究辦法》嚴格追究責任,決不能一團和氣,決不姑息遷就。三是建立有效獎懲機制。為進一步加大獎懲力度,該院將法官的辦案數量、質量等方面與獎金掛鉤,與評先創優掛鉤,打破向各部門分配評先指標和按人頭發放獎金的做法,進一步促進了法官辦案的積極性,同時也提高了審判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