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有云:“石礪刀鋒刃。”只有歷經磨礪,刀鋒才能銳利。對于基層法官而言,要做好群眾工作,成為做群眾工作的行家里手,就要磨礪摔打。既要強化宗旨觀念、服務意識,還要在實踐中提高做好群眾工作能力和本領。

 

提高群眾心理的能力。就是要讀懂群眾心理,熟悉群眾的思維,把握群眾心理,并能夠站在群眾的立場上看待問題、解決問題。在辦案過程中,要善于進行換位思考,對群眾的一些抱怨、不理解、不信任,多從自身上找問題。抱著一顆公正善待之心,認真傾聽群眾的訴求,增強承受力和忍耐力,及時把握當事人的真實意圖、訴訟預期及心理上的變化,對癥下藥地提出和調整解決問題的方法。

 

提高群眾語言的能力。就是要學習群眾語言,掌握善良風俗,增強做好群眾工作的本領。如果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只會法言法語,不會運用群眾語言與群眾溝通,只會與群眾距離越來越遠,肯定做不好群眾工作。因此,要提高群眾工作能力,應當在勤學苦練群眾語言上下工夫,多學多用當地的群眾語言,做到既能說會道,又貼近群眾,語言盡量通俗,讓群眾聽得懂。

 

提高溝通群眾的能力。就是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勤動腦,多思考,根據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為群眾溝通協調,通過與群眾溝通,多方協調,及時了卻埋藏在群眾心中的心事。在溝通過程中,要注意溝通的方式,要說“熱情”話,不說“生冷”話;多說“勸慰”話,不說“過激”話。用群眾能夠信的過的方式開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當事人心理、情感上的隔閡。

 

提高服務群眾的能力。就是要心系群眾,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做好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穩人心的工作。服務群眾要求我們在實踐中積累經驗,掌握為人民服務的本領,到群眾困難的地方去排憂解難,到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理順情緒,切實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讓人民群眾在訴訟過程中能夠深切感受“明白、方便、公平、及時”,感受司法的溫暖。

 

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就是要切實有效的化解糾紛,真正做到案結事了。解決矛盾糾紛,要在初始時用心,多想辦法、不怕麻煩,做到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讓糾紛雙方心服口服。要善于引導當事人正確對待矛盾糾紛的發生及解決,闡明通過正當渠道解決矛盾,避免相互斗狠而使矛盾激化。要多深入基層、多深入群眾、多深入調查,多了解民情,切實提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確保定紛止爭、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