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大豐法院為進一步強化廉政教育、筑牢廉政防線、加強廉政建設,確保法官隊伍清正廉潔,今年年初,自實行(提請)任命法官“廉政公示”和“任前談話制度”以來,嚴格按照規定執行,目前為止,實現了“無枉法裁判案件”、“無超審限案件”、“無重大上訪案件”、“無矛盾激化事件”、“無嚴重違法違紀事件”、“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六無目標。

該制度規定:凡任命助理審判員或提請人大任命的助理審判員職務以上法官,在嚴格審查、民主測評、全面考核,嚴格執行法官法、嚴格履行上級法院規定的基礎上,在任命或提請任命之前,實行任前“廉政公示”:由該院紀檢組、政治處將對擬任命或提請任命干部審查、考核、廉政、工作等情況,通過院大廳顯示屏和院外墻上張貼進行3天的公示,本院干部,當事人或社會各界群眾可直接向該院紀檢組、政治處、監察室反映情況或采取電話、書信方式反映,紀檢組、政治處、監察室接到情況反映屬實的,嚴格按照規定查處、處理,督緩或不予(提請)任命,經核實調查、情況反映不實或公示期滿沒有情況反映的,履行法定和規定手續任命或提請任命。凡任命助理審判員、提請任命審判員以及干部晉升職務、工作調整前,均要進行“任前談話”。一般干部由政治處或紀檢監察部門談話,法官,中層副職以上干部由分管副院長談話,中層正職由院長親自談話,以使干部自我加壓,真正做到為黨和人民掌好權、用好權、服好務。

近日,該院對新近調整、提拔的一名院領導和四名副科的干部均進行了“廉政公示”和“任前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