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六項措施夯實立案基礎工作
作者:馬秀麗 李婷 發布時間:2007-09-18 瀏覽次數:729
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注重案件的“進口”把關,采取六項措施夯實立案基礎工作,確保十七大期間不因立案環節發生問題影響社會穩定。
一是民生案件及時立案。高度關注民生類案件。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案件如婚姻家庭類案件尤其是“三養”案件、勞動爭議、土地承包、人身或賴以生存的財產受到損害要求賠償的案件優先立案,確保盡快進入訴訟程序。
二是敏感案件適時立案。從講政治的高度,對涉及到房屋拆遷、土地征用、各種補償費用的分配,企業關停并轉及破產引起的職工安置、勞動爭議糾紛及在當地已受到廣泛關注的案件,加強疏導和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協調,選擇恰當時機謹慎受理。
三是多種形式便民立案。實行網上立案、郵寄立案、電話預約立案,口頭立案,對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實行上門立案服務;各法庭均恢復了立案權,建立了網上電子簽章系統,配置了負責接待和立案的專門人員;由于大量民商事案件系適用簡易程序和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為避免給當事人帶來往返退費的麻煩。實行立案時減半收費,需轉為普通程序的再補助交費的辦法,受到當事人的一致。
四是困難群眾救助立案。嚴格落實對經濟困難當事人司法救助的規定,當事人申請減緩免訴訟費用的,立案人員告知辦理條件,審查認為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報院長批準。今年以來已對26件案件36名當事人落實了司法救助措施,救助金額6萬余元。
五是訴訟服務引導立案。在法院大門內外設立宣傳欄,張貼訴訟常識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立案大廳滾動播放訴訟指南電視宣傳片,對立案的當事人送達訴訟風險提示、舉證通知書等,并且為當事人免費提供筆墨紙張和茶水。
六是群體訴訟拆分立案。對群體性糾紛和集團訴訟的等矛盾突出,容易產生集訪、群訪的案件,能夠分別立案的一律拆分立案,分別疏導,分化瓦解矛盾,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