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在心里:家庭“冷暴力”
作者:婁銀生 發布時間:2007-09-18 瀏覽次數:781
“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熱情洋溢、對生活充滿希望的我了。”坐在法官面前的
李某和丈夫戴某都是公務員,結婚十多年了。隨著職位的升遷,戴某越發覺得妻子配不上他了,戴某常常是在外面花天酒地應酬,回家越來越晚,有時夫妻倆幾天也難得說上幾句話,丈夫就是說也是給妻子白眼的話,李某經常在家里獨自流淚,這樣生活了三年后,忍受不了,上法院起訴離婚。最近,江蘇省南京市一位基層法院民庭的法官在向記者分析起了這兩起案例后認為,這是典型的“冷暴力”。
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僅僅局限于拳腳相加、頭破血流,在一些都市家庭中,一種被稱為“冷暴力”的家庭問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前不久,在“反對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國際研討會”上,中國法學會提交了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建議稿。專家指出,往往容易被人們忽視的“冷暴力”已成為當今都市家庭暴力的新殺手。如果把家庭暴力分為精神暴力、身體暴力、性暴力三種形式,精神暴力發生頻率最高。所謂的“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在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于做一切家務勞動等非正式暴力行為。
記者關注到,立法、司法部門官員以及法學和婚姻家庭問題專家在討論對現行婚姻法進行修改時,普遍提出應該在法律中明確禁止家庭暴力。根據全國婦聯調查,在2.7億個中國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中國法學會全國家庭暴力現狀的一項社會調查表明:在發生矛盾的家庭中有88%會出現夫妻雙方互不理睬的現象,30%以上出現負氣使勁關門離家而去或摔東西的行為,48%的家庭會出現互相辱罵的現象,還有20%左右的家庭中,丈夫會威脅并毆打妻子。
據長期辦理婚姻案件法官的調查分析,“冷暴力”有以下主要幾種類型:
冷嘲熱諷型。從來不喜歡贊美別人,哪怕是對丈夫或是妻子,這是最常見的一種情況。比如妻子有些想法想征求丈夫的意見時,丈夫就說“你也不看看自己幾斤幾兩就跟別人學”、“你也不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的模樣,再漂亮的東西套在你身上也好不了”,還有“你干了多少見不得人的事,你自己最清楚”等等一些刺傷人自尊心的話。
提醒懲罰型。妻子通常并不想真讓丈夫傷心或痛苦,只是用行為表示出她的不高興,提醒丈夫注意她的感受,反省一下做錯了什么。比如摔東西、拒絕或敷衍性生活、對著孩子說爸爸如何不好、一句話不說轉身回娘家……總之,丈夫不喜歡怎樣她就怎樣。
不管不顧型。不關心對方的煩惱和家庭中的飲食起居,不再做以前一直由自己主動承擔的家務;臨時出門不再通知對方;沒有任何原因地“失蹤”,讓對方找不到蹤影;懶得和對方說話;不喜歡單獨面對對方。
聽之任之型。這是一種比較嚴重的狀況,說明兩個人的感情出現了大的危機,正在喪失主動解決問題的意愿,對方所做的和所說的一切好像都與自己無關,只是為了維持婚姻形式。但是,兩個人都要想清楚維持這種狀況的目的是什么?
一位和丈夫共同生活了12年的女士說:“我們的生活就是這樣,沒有大的爭吵。我們之間的話語越來越少,吵架對于我來說都是奢望,那最起碼也算是溝通。”
中國目前擁有3.2億個家庭。由于中國社會正處于轉型期,加之傳統大男子主義的觀念仍然存在,有關家庭暴力的投訴量呈較高增長態勢。精神暴力被形象地喻為“冷暴力”。“冷暴力”,讓許多婦女都“痛在心里”。
沒有溝通的日子令人崩潰。在一起離婚案中,人到中年的
想吵一架都成了奢望。記者相繼采訪了多位離婚案件中的女性,她們均表示和自己的丈夫或多或少地有過“冷暴力”。婦女難忍“情冷淡”,家庭“冷暴力”讓婦女精神崩潰,夫妻雙方存在這樣的冷淡關系,已經在現代的家庭中成為一種常見的生活方式。
采訪中,有關婚姻家庭的專家稱,每個家庭都會有或多或少的家庭“冷暴力”,如果嚴重了,對家庭的和諧生活有很大的危害:第一,家庭“冷暴力”的極限會使很多婦女產生報復心理,如果嚴重了,婦女會產生極端的做法,可能會自殺,甚至傷害自己的丈夫,如果家里有孩子還有可能傷及孩子。第二,夫妻雙方的“冷暴力”也會使丈夫或者妻子有外遇,致使家庭矛盾進一步加深。第三,對于有孩子的家庭來說,容易使孩子產生孤僻的性格,不愿和別人交流溝通,致使孩子不能健康地發展,無法適應外面的世界。
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徐娜分析認為,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冷暴力”的發生也沒有特別的前兆和過程,往往是從一件小事斗氣開始的。深受“冷暴力”之苦的當事人,心理上和精神上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他們大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變得脆弱易激動,心理上常常處于孤獨狀態。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復性、隱蔽性的特點,加上沒有傷痕,不見鮮血,不能做傷情鑒定,因此,即使當事人將“施暴者”告上法庭,也會因缺乏足夠的證據,而使案件無法得到處理。
有人說,“君子動口不動手”難倒法官。一般情況下,家庭“冷暴力”大都出現在知識分子家庭。他們之所以采用這種方式來折磨對方,常州法院的法官認為,主要有幾方面的原因:其一,由于本身受教育程度比較高,多少還受到“君子動口不動手”的約束,覺得用拳腳相加這種暴力方式并不符合自己高學歷的身份。其二,掌握被害者的心理,深知從精神上折磨對方,更能從精神上拖垮對方,讓其主動就范。其三,現在普法力度不斷加大,人們一般都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如果拳腳相加,使對方身上留下傷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學“乖”了的人,就采用另一種更“高級”的暴力方式。這種方式即使鬧到法庭上,法官一時也很難認定誰是過錯方。至于“被施暴者”,他們在家庭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要么缺乏技能,沒有固定的職業,沒有生活來源;要么生性懦弱,終日忍氣吞聲,逆來順受。
深受“冷暴力”之苦的當事人,心理上和精神上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受傷害的一方可能因為長期的精神上的折磨得不到宣泄和緩沖做出過激行為,造成更為惡劣的后果。一基層法院曾判決過一起案件,妻子在長期忍受丈夫的婚外情帶來的精神折磨后,終于忍不住舉起利剪除掉了丈夫的“命根子”??這就是“冷暴力”行為帶來的后果。
心理專家徐岫茹分析,在家庭暴力中,精神暴力發生頻率非常高。她分析說,一些教育程度較高的家庭中,顧忌“君子動口不動手”觀念,覺得用拳腳相加這種暴力方式有失身份。還有的是丈夫掌握妻子的心理,知道從精神上折磨對方,更能從精神上使其“主動就范”,對自己俯首帖耳。
另外,隨著現在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很多婦女對拳腳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維權意識,漸漸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如果拳腳相加,使對方身上留下傷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人就采用另一種更“高級”的“冷暴力”方式。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復性、隱蔽性的特點,加上沒有傷痕,不見鮮血,不能做傷情鑒定,即使鬧到法庭上,法官也難以認定誰是過錯方。
“冷暴力”是一種兩敗俱傷的做法,目前還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在西方,夫妻一般會尋求“婚姻治療輔導中心”的幫助。在我國,類似的機構很少。
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民庭一位女法官向記者介紹,雖然女性經常是“冷暴力”中的受害者,但遭受“冷暴力”的女性很少會想到訴諸法律。她說,女性因家庭暴力求助援助中心的大多是直接遭受丈夫毆打的,而因“冷暴力”求助法律的目前還沒有。
婚姻法中規定,家庭暴力分為肉體上和精神上兩種。對身體實施暴力后一般會導致身體外傷,有據可查。但法律是一種公權力,不能完全介入夫妻的私生活,很難把“冷暴力”納入到法律權力的范圍中來。目前,法律上對于精神暴力的鑒別、取證等都尚無具體的規定,在實踐中也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實施冷暴力后無跡可尋,法律對此很難作出制裁。
肉體上的創傷可以愈合,心靈上的創傷卻不容易愈合。事實上,在“冷暴力”處境中的女性,在受到傷害的程度上,與直接的肉體折磨造成的健康問題同樣嚴重。武力造成的結果是明顯的身體外傷和家庭裂痕,可以通過法律來解決。而“冷暴力”沒有明顯可見的證據,很難受到社會和法律的制裁,由于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復性、隱蔽性的特點,即使當事人將“施暴者”告上法庭,案件也無法得到處理。
“冷暴力”是一種兩敗俱傷的做法,目前還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在西方,夫妻一般會尋求“婚姻治療輔導中心”的幫助。在我國,類似的機構很少。即使不去接受心理治療,雙方也應敞開心扉,加強溝通和交流,解開心結,讓“冷暴力”不再害人害己。至于“被施暴者”要破除“家丑不可外揚”、“委曲求全”的陳腐觀念,一旦認定與對方和好無望,實在無法再維持下去的話,就要勇敢作出決定。與其維持一個沒有親情、沒有愛的家庭空殼,倒不如把自己解放出來,重新尋找自己的幸福。
為防止家庭“冷暴力”出現,有專家提出:一是提高個人主體意識。維護家庭幸福的基礎是男女平等,首先要尊重自己,才有可能獲得對方的尊重。在面對精神暴力時,要學會用適當的方式來表達個人的真實意愿,提醒對方注意到他對你造成的傷害。二是學習婚姻之道與情緒調控。夫妻沖突是引起家庭暴力的一個重要因素,夫妻關系是婚姻家庭關系中最重要的人際關系,學習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技能有利于發展和諧的夫妻關系,減少夫妻沖突,從而防止和減少家庭暴力的發生,也有利于沖突的解決。三是建立有效的社會支持系統。親朋好友、周圍鄰居、單位同事都可以成為自己有效的社會支持系統;政府部門(公安、司法、醫療)和社會組織(社區、律師、服務組織)、專業心理咨詢與治療機構,都是你在遭遇家庭暴力時很有力的支持者。四是增加個人社會資源。在家庭暴力中,女性常常受控于丈夫而僅有很少的選擇權,比如因為經濟、情感依賴、孩子等原因,女性只好繼續留在暴力環境中。增加選擇的權利,實際上就是爭取更多的社會資源??個人技能、經濟自立、住房權益、家庭財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