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濱湖法院推行訴訟引導員制度成效初顯
作者:尤曦紅 徐東紅 發布時間:2007-09-17 瀏覽次數:753
本網無錫訊: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司法為民理念,提高為民服務水平,近日,無錫濱湖法院首次建立了訴訟引導員制度。其具體做法為:在每個工作日上午,輪流指派1名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工作人員擔任訴訟引導員對前來訴訟的當事人進行訴訟常識及訴訟場所位置方面的引導。
“訴訟引導員”設在立案大廳,主要任務是:對案件當事人和來訪群眾訴訟與信訪進行分流和疏導,對需訴訟立案的當事人進行簡要審查,重點檢查其提供材料是否齊全,有無按被告人數提供證據材料等,對不規范的訴訟行為進行必要釋明,提高立案有序高效,對來訪群眾直接接待,并按照登記、分流、審查處理、回復等環節進行流程管理;引導參加開庭或旁聽人員順利到達訴訟場所,進行必要的法律訴訟知識講解,減少當事人因缺少法律知識、不了解訴訟過程造成的盲目性,從而大大方便了當事人的訴訟。
無錫濱湖法院自實行訴訟引導員制度近一個月以來,平均每日接待前來該院立案訴訟或參加開庭的當事人40余人、回答當事人詢問50余次,受到訴訟當事人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