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落實司法為民宗旨,努力創建“平安秦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秦淮法院結合實際,把好四關,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領導負責制。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人人有責。秦淮法院作為司法部門,該院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制,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狠抓落實。

二是加強審判職能。該院要求法官結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進行自我批評與批評相結合,進一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認真查找在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司法為民和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用法官的職業道德準則嚴格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群眾利益無小事,把每位群眾當成自家親人,從點滴做起,從細微之處彰顯司法為民情結。

三是做好接訪工作。針對對社會影響較大的群眾上訪問題,該院注重從人文關懷的角度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講清利害關系,努力做好接訪工作,將矛盾糾紛防范在萌芽階段。

四是開展法律宣傳。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離不開社會良好法治環境的擁有。該院通過公開宣判、允許旁聽、向報刊、電視臺、網絡等媒體投稿報道法院工作和審理的個案等多種形式,適時地開展法律宣傳工作,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