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牢固樹立人大監督意識,除定期向縣人大常委會匯報工作外,積極采取四項措施讓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情況,監督法院依法辦案。

一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或聽證。該院要求,對一些案情復雜重大、社會影響大和人大代表關注的案件,開庭審理應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各業務庭每月至少安排2個典型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開庭前寫好《邀請函》和《旁聽開庭審理案件信息表》向擬邀請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郵寄,庭審后請他們填寫《旁聽開庭審理案件征求意見表》,旁聽代表較多的時候以座談會的形式征求意見,并做好記錄,并把案件的判決結果向參與旁聽的代表和委員們報送。重大案件的執行,也要邀請代表現場監督。今年以來,已邀請代表、委員旁聽庭審和現場監督執行112人次。

二是堅持信息通報和走訪制度。該院每季度將法院工作以《工作情況通報》的形式寄發全縣人大代表,詳細介紹一段時期以來法院的工作動態、案件特點、隊伍建設和法院改革的舉措,取得的成績和下步工作措施,并附征求意見表和貼好郵票的回寄信封。院黨組成員與分管庭室、部門負責人每年必須定期走訪轄區內省市縣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主動通報情況,匯報工作,并協調解決代表反映的問題。

三是定期邀請人大代表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聘請了17位人大代表為法院特邀監督員,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今年89日,又召開了省市縣三級人大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他們對法院工作人員廉潔情況、審判作風、審判程序的監督意見和建議,為法院工作“會診”。而后,院黨組專門開會對意見和建議進行了梳理,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整改和加強工作的措施,向縣人大常委會進行了專題匯報,并向提出意見和建議的代表逐一反饋。

四是認真辦理代表關注的案件。院人大聯絡辦公室專人負責與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對代表關注和涉及人大代表的案件,建立臺帳,督促承辦人依法盡快處理,并將辦理結果告知辦公室備案,確保件件有登記、有答復,事事有落實、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