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臺法院“四個強化”做好維穩工作
作者:東臺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9-11 瀏覽次數:727
本網鹽城訊:黨的十七大召開在即,東臺法院召開維穩會議,學習傳達貫徹省、市委以及中級法院近期召開的一系列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會議精神,研究部署近期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突出“四個強化”,努力為十七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一是強化思想認識,增強全院干警做好維護穩定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該院層層發動,引導干警充分認識到當前做好穩控工作,是維護人民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的需要,是保證黨的十七大順利召開的需要,要求全院干警做到思想重視,精力集中,真正把維護穩定工作當作頭等大事,視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攻堅克難,嚴防死守,把當前的維穩工作抓緊抓實。
二是強化維穩措施,狠抓預防、穩控和化解環節。該院按照“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排查化解工作。同時注重抓好源頭防范工作,切實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努力做到定紛止爭、案結事了、息事寧人;進一步加強調解協調工作,盡可能促成案件雙方握手言和;進一步妥善處理敏感案件和群體性案件,避免矛盾激化。
三是強化組織領導,切實提升維穩工作實效。該院切實加大領導力度,成立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全院維護穩定工作。加強督促檢查,對重點督查出的問題找準癥結,對癥下藥,推動措施落實、問題解決。加強整體聯動,堅持內外聯動,積極爭取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落實有效解決措施;堅持條塊聯動,對于跨地區、跨部門的案件,要加強協調,共同研究落實解決措施。
四是強化責任意識,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嚴格落實維穩工作領導責任制,堅決杜絕推諉扯皮、層層上交矛盾的做法;嚴格落實責任倒查制和責任追究制,將“五個堅決不發生”作為各部門必須貫徹落實到位的目標,反之要層層追責,絕不姑息遷就;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制度,要求各部門對可能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敏感問題或者已經發生的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事件,及時上報,不準拖延不報,更不準瞞報、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