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近年來,每年受理金融系統貸款案件300余件,案外化解金融涉貸糾紛近300件,根據上述案件處理時分散在各個法庭,不利于統一管理,為了提高效率,便于快捷處理金融案件,該院通過認真調研,決定成立“金融巡回法庭”,受理全院涉金融借貸案件。

98,由主管民事副院長劉兆黎同志會同縣相關金融部門負責同志對“濱海縣人民法院金融巡回法庭”進行了隆重的掛牌儀式,并對“金融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圍,工作宗旨,工作制度向廣大農民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從而為真正做到人民法院為人民、便民、利民巡回審判到家門做好輿論、制度、物質、場地等方面的充分的保障,為構建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濱海法院設立“金融巡回法庭”,將實行專人定點指導辦公和合議庭每月巡回審判制度,定期、定點開展涉貸案件的受理和審判工作,通過深入農村、社區進行現場立案、調解、審理、執行的方式,及時解決借貸糾紛案件。 “金融巡回法庭”的成立,必將進一步維護濱海法院轄區金融安全與穩定,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