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傾情調解促和諧
作者:魏東 發布時間:2007-09-07 瀏覽次數:787
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充分發揮調解的作用和優勢,堅持“能調則調、多調少判、案結事了”的原則,將調解工作貫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全過程,適時化解矛盾糾紛,取得了良好效果。近三年來,該院的調解和撤訴率均保持在70%以上,今年1?8月達到了77.6%。
該院審理的董某等48名原告與被告劉某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是一起典型的多當事人難調解的案件。雙方矛盾激化,一觸即發,及有可能發生團體毆斗事件。
針對該案的特點,辦案法官決定通過和風細雨的調解工作解開當事人的心結。開庭前,法官多次到村莊了解案情。在庭前證據交換的基礎上,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兩次庭前調解,從雙方當事人的親情關系入手,運用“親情教育法”、“利益分析法”等調解方法,苦口婆心地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雖然庭前調解未成功,但雙方的矛盾已經大有緩和。在這種情況下,辦案法官趁熱打鐵,緊緊抓住雙方當事人迫切想結束訴訟和重歸于好的心理,再次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解。經過辦案人員再次做工作,董某等48名原告與被告劉某終于達成了調解協議,當庭握手言和,表示“雖然不同姓,但還是好親戚,要好好相處”,雙方多年的積怨一朝得到了徹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