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重要司法管理制度,全面規范干警的司法行為,樹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根據省高院和市中院關于加強巡查暗訪工作的指示精神,如東法院院黨組研究決定,對全院干警遵章守紀情況進行督查。

一、明確相關責任

遵章守紀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院干警共同努力,齊抓共管。全院按照年初簽定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的要求,明確相關的管理責任。領導干部實行一崗雙責,既是規章制度的執行者,又是規章制度的責任人。凡分管的部門負責人或部門所屬人員違紀的,相應扣罰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50%的連帶責任分值。

二、建立督查組織

為切實加強巡查暗訪工作,院成立督查工作組。督查工作由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監查室、政治處、辦公室、行管處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共同參與。監察室為牽頭部門。負責臺帳資料的收集、扣分情況的匯總等工作。督查對下設三個組,每組履行一周的督查職責,每周巡查暗訪不少于兩次。一周一個輪次,依次轉換。

三、嚴格執行處罰

今后,凡在省高院檢查組明查暗訪中被通報批評的,扣罰當事人4分,在市中院檢查組的明查暗訪中被通報批評的,扣罰當事人2分,在本院組織的明查暗訪中被通報批評的,扣罰當事人1分。在省市縣三級政法委組織的明查暗訪中被通報批評的,分別扣罰532分。每分分值折合為全院年終評先評優資格,并進行誡勉談話,部門人均扣分超過5分的,取消本部門評先評優資格。督查中發現有違反各級禁令的情況,除加倍扣罰外,還將按相關規定進行其他的處罰。

以上“三舉措”讓全院干警自覺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習慣,努力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為法院爭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