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七項措施強化信息調研工作
作者:張統全 發布時間:2007-09-03 瀏覽次數:896
本網徐州訊:今年來,新沂法院堅持信息調研工作服務審判業務,推動審判工作整體提升的指導思想,采取了七項措施,加大了信息調研工作的力度,使信息調研工作逐步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一是實施信息調研目標責任制。在年初確定各部門工作目標和任務時,院黨組根據各科室業務特點,把審判信息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同時部署,并把信息報送量作為一項單獨的硬性指標與其它指標落實到各部門,形成了全院上下特別是中層以上領導干部高度重視信息調研的濃厚氛圍。
二是強化宣傳、調研、信息工作的規范管理。為規范宣傳、調研、信息工作,該院正式成立研究室,專司宣傳、調研、信息工作管理職能。加大對宣傳、調研、信息工作的管理力度,實行統一扎口管理制度;嚴明新聞宣傳紀律,全院所有宣傳、調研、信息稿件,必須經研究室登記審核后才能發稿。必要時須經院領導審核;未經審核發稿的,一律不予稿酬獎勵,不計入目標任務完成分值,造成負面影響的,要按發表文章媒體級別雙倍倒扣分值,并視情節嚴格追究撰稿人及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網絡稿件將實行由院網站統一發稿制度,各部門的局域網和外網無發稿權。
三是強化宣傳、調研、信息工作考核機制。完善目標考核制度,實行每季辦法;研究室加大對各部門宣傳工作的指導和考核力度,對未完成宣傳分值的部門,嚴格按照文件規定,扣發部門津貼,決不通融、照顧、搞平衡,堅決執行宣傳目標任務責任狀“一票否決制”;修訂稿酬獎勵辦法,降低對非主流媒體稿酬的獎勵標準,降低對非工作性宣傳報道稿酬的獎勵標準,以此提高該院在主流媒體發表工作性宣傳報道文章的數量和質量;強化研究室職能,充分調動研究室人員工作積極性,對研究室人員的稿酬獎勵,實行定員定額獎勵制度,即研究室人員在完成部門一定目標任務基礎上,由院政治處對其進行考核后,再給予其超額完成任務部份的稿酬獎勵。
四是堅持領導帶頭搞調研。要求每位班子成員要立足于分管工作,積極開展專題性調研,認真撰寫調研文章,同時帶動全體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積極參與到信息調研工作中,形成“大信息”、“大調研”格局,推進法院各項工作的全面發展。
五是開辟信息調研???。該院在“信息簡報”中專門開辟了“信息調研???,刊發本院干警撰寫的信息調研成果,大興調查研究之風,鼓勵大家多學習、多調研,營造信息調研氛圍。
六是細化宣傳、調研、信息工作。定期召開全院宣傳、調研、信息研討座談會,開展全院學術論文交流活動,與各業務部門及人民法庭搞好專題調研,并及時轉化專題調研成果,適時指導審判工作;認真落實上級法院下達的案例編報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部門、到人頭,并明確調研骨干聯系人,整合調研資源,彌補“短腿”現象,發揮調研骨干與業務部門人員相互配合功能的最佳最大化,促進該院案例編報工作上臺階、上水平;對宣傳、信息工作也進行量化、細化,具體化管理,落實到各部門,具體人,制定目標進度表,按照序時進度進行考核。
七是做到獎懲分明。完善《信息宣傳及調研工作目標考核辦法》、《關于加強信息宣傳及調研管理工作的規定》等,落實物質及精神獎勵,將各部門撰寫稿件和被采用稿件情況納入全年目標考核內容,將信息宣傳調研成績作為個人在年終評先和個人等級晉升的重要條件,逐步提高各部門的信息報送責任意識和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