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淮安楚州法院對賴債不還的個體老板顧某啟動威懾機制,在外躲債的債務人顧某駕車重返老家當日即被機警的法官發現行蹤。雖然顧某又施計欲逃,但終究機關算盡,落得個車被扣押人被拘留,并最終懾于法律的威嚴足額償還了債務。

顧某與南京一公司簽訂購買石料合同,后該公司依約供應,顧某向公司出具欠貨款307785.13元的欠條。因顧某一直未能還款,公司向南京市江寧區法院提起訴訟,江寧法院于20069月作出判決,判令顧某在判決生效后10內付清貨款。今年3月,因顧某住所地在為淮安市楚州區,江寧區法院委托楚州法院對該案予以強制執行。但顧某在敗訴后卻故意逃債、行蹤不定,一時“下落不明”。執行人員經過多次調查后發現顧某擁有一輛牌號為HB?2920的小轎車,但該車與顧某本人一樣,去向不明。在案件的執行受阻的情況下,楚州法院執行局啟動執行威懾機制,將該案的當事人和車牌線索在全院發布,并提請公安機關協助查找顧某及其財產線索。為顧某織就一張無形之網悄然展開!

81下午4時多,楚州法院執行法官在執行案件返回途中,一輛灰色“尼桑”牌小轎車引起了執行人員的注意,“HB?2920,這車不就是進入威懾機制的被執行人顧某的!”機警的法官們一邊當機立斷,跟蹤盯住“尼桑”,一邊與該案承辦法官聯系,承辦法官當即率另一組執行人員趕赴執行現場。十幾分鐘后,該車停在某住宅小區內。執行干警堵住小區出口后迅速向“尼桑”接近。“尼桑”上下來的一男一女見狀迅速跑入一幢住宅樓內。執行人員緊跑幾步,鎖定二樓一套商品房。一會兒,從轎車上下來的陸姓女士從房間內出來告訴執行人員:“車子是我的”。在讓該女子出具行駛證遭拒后,法官們依法對尼桑轎車進行搜查,從車內搜出的行駛證表明車主正是顧某。在增援人員到達后,執行人員又對商品房實施搜查,但卻沒發現顧某,細心的執行人員順著樓道往樓上查找,發現從轎車上下來的男子不安地站在頂層的樓梯處。通過照片比對,此人正是被執行人顧某。鑒于顧某的違法行為,楚州法院依法對顧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扣押了尼桑轎車。身在看守所的顧某懾于法律的威嚴,主動與債權人協調,并于日前足額還清了30多萬元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