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根據省、市法院院長座談會和區委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院實際,亭湖法院從8 10日到920開展專項清理積案活動。在清案工作中,做到行動快、措施實,力爭實現大幅減少立案后三個月以上未結案件和18個月以上長期未結案件,確?!八捻棥卑讣唇Y率控制在15%以內。

亭湖法院專門成立清理積案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對清理行動總負責,分管院長和各部門負責人作為領導小組成員均明確分工,包片包案。由審管辦首先摸清底數,對全院超過法定正常審限1個月以上的案件(含“四項”未結案件),實行全部清理并登記造冊,堅決杜絕“抽屜案”。安排專門時間對積案形成的原因進行集體會診,制定切實可行、富有針對性的清理措施。對疑難、復雜案件,要求分管領導和部門負責人親自部署協調并直接參與。

結合正在開展的“學、比、趕、超”百日競賽活動,開展“八比八看”競賽,即比司法服務,看服務效果;比創新創優,看工作亮點;比審判質量、看案件上訴發改率;比工作效率、看清理積案的速度;比審判效果、看案件調撤率;比司法規范化,看遵章守紀情況;比調研信息宣傳能力,看文章質量數量;比司法政務保障,看服務保障能力。通過競賽,大力弘揚“雙創”精神,使全院干警形成積極向上、正氣升騰、你追我趕、干事創業的濃烈氛圍,使全院的“四項”未結案件和長期未結案件得到有效清理。加大通報力度,由審判管理辦公室每星期通報一次全院各辦案法官的審判質效數據和清理積案情況。

通過清理積案行動,對“四項”未結案件和長期未結案件以及在審判管理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加強研究,制定對策。進一步修訂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實施細則》、《關于“四項”案件審批程序的規定》等規章制度,加強案件流程節點管理和“四項”案件審批及督辦程序管理,從源頭上控制違規案件,通過扎實有力的措施,防止前清后積、邊清邊積的現象發生,建立起嚴有標準、評有依據、抓有章法、推有動力的日常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實現審判管理工作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