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做到案結事了,促進糾紛雙方和諧相處,新沂法院切實更新司法為民理念,強化司法為民措施,樹立司法為民形象,積極探索民事糾紛的調解新途徑,取得了明顯的法律效果。今年來,該院民事案件調解率與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8.9%。

該院在受理案件后,法官即可用電話詢問被告意見,如被告對事實無異議,即可要求被告提出調解方案,法官認為該方案可行的,當即電話征求原告的意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通知雙方在指定的時間到庭辦理有關調解手續。對于家庭糾紛案件,法官充分把握原、被告顧忌親情,不愿把親屬關系搞得太僵的心里特征,著重圍繞雙方的親情展開,多講倫理道德,適當講法律,說服雙方互諒互讓,化干戈為玉帛。對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采取“就地調解法”,深入到當事人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進行調解,邀請基層組織、調委會、當地人大代表及知名人士作為調解人參加調解,促使當事人冰釋前嫌。對沖突大、隔閡深,有可能激化的復雜、疑難訴訟案件,采取“庭前、庭中、庭后”的調解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避免糾紛的激化和升級。此外,對所審結的案件,特別是重大、棘手、容易引發矛盾的案件及時回訪,了解當事人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做好法律解釋工作,確保案結事了,徹底化解糾紛,保障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