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款單里尋破綻 執結案件息信訪
作者:施兆軍 發布時間:2007-08-16 瀏覽次數:1558
本網鹽城訊:近日,射陽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當事人多次上訪案件,將15萬元執行款交到申請人付某手中,受到了申請人由衷的贊揚。
2004年,山東無棣縣付某與射陽某公司因買賣合同產生糾紛,射陽法院依法判決付某勝訴,后付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于被執行人轉移了財產,一直躲避在外,該案執行一度陷于中斷。付某見遲遲不能執行到位,認為是執行法官故意拖延執行,情緒比較激動,多次向該院領導反映,同時向人大上訪。該院執行局耐心向其解釋原因,并與承辦法官一起仔細分析案情,尋找執行突破口。通過仔細查找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該院發現被執行人將其廠房、設備租賃給自己的弟弟程某,并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租期5年,租金一次給付完畢。執行法官要求程某提交已經給付租金的證據,稱某遲遲不肯提交。最后在執行人員的法律宣傳和準備實施強制措施的壓力下,程某提交了一張銀行匯款單,但仍無法證明已經履行給付租金的義務。鑒于此,該院執行法官果斷采取措施凍結了廠房、設備。被執行人看到無法逃避義務,只好主動與該院聯系,在執行法官的說服教育下,被執行人一次性履行了15萬元的債務,為期數年的執行難案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