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法院邀請社會公眾旁聽庭審
作者:唐昌國 顧新燕 發布時間:2015-08-21 瀏覽次數:908
小潘和小吳通過網絡相識后戀愛,經短暫相處后按照農村風俗辦理了結婚儀式。結婚儀式后小吳就回到娘家,未與小潘一起生活。小潘訴至法院,要求小吳返還彩禮錢、金銀首飾及其他各項費用近15萬元。
8月20日,興化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婚約財產糾紛,并邀請社區干部、群眾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婦聯工作人員旁聽庭審并進行評議。在全程旁聽了審理情況后,旁聽群眾對女方是否需要返還彩禮、返還比例多少以及男女雙方哪一方對婚約解除或同居關系的解除有過錯作出了中肯的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