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顯現良好效果
作者:邵海林 發布時間:2007-08-01 瀏覽次數:958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自去年推行的“判后答疑”制度以來,顯現出良好成效,今年以來該院的上訴率、申訴率分別回落6.3個百分點和4.2個百分點。
為了有序開展判后答疑工作,豐縣法院專門制定了“判后答疑工作規則”,對答疑的范圍與責任人,以及答疑的要求、流程、監督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規定在宣判時或宣判后針對當事人對裁判提出異議和疑問,由主審法官就案件審理中運用證據、事實認定、證據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適用等問題對案件的當事人進行說明。釋疑時要求主審法官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
該院還把“判后答疑”與處理初訪工作結合起來。當事人對裁判有異議、疑問的,由立案庭通知原承辦法官到專門的接待室,對法律程序適用、證據認定、裁判理由等向當事人解釋、說明。通過判后答疑,法官加強了對涉訴信訪的預防意識,自覺將公正審判和釋法疏導工作相結合,及時、有效地化解了涉訴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