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增進人大代表對法院審判工作的了解和信任,更加有效地監督、指導法院審判工作,近日,豐縣法院按照省、市法院的通知要求,專門制定實施方案。以確保人大代表旁聽、評議庭審專項活動整體有序開展。

一是加強對專項活動的組織領導。 該院專門成立人大代表旁聽、評議庭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明確一名專項活動聯系人,負責協調專項活動有關具體工作。

二是明確旁聽、評議案件的范圍和重點。要求各審判業務庭要將組織旁聽的案件重點放在重大的、有一定社會影響的和群眾較為關注的,以及涉及法律援助和合議庭中有人民陪審員的案件上。

三是明確專項活動的具體工作要求。旁聽、評議案件活動采取組織旁聽和隨機旁聽的形式;評議的主體為各級人大代表;評議內容包括庭審禮儀、庭審紀律和作風、庭審能力、庭審程序以及對案件裁判的意見。庭審結束后,還將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召開座談會,及時匯總人大代表對庭審活動和審判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從而達到加強聯絡、改進工作,提升形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