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四項措施保障企業改制工作順利進行
作者:王騫 發布時間:2007-07-26 瀏覽次數:1379
本網鹽城訊:今年以來,隨著響水縣委對企業改制工作的高度重視,上半年,響水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創歷史新高,僅上半年就受理破產案件 12件,目前在審15件,涉案總標的15億元,安置職工1萬多人,為優化響水經濟發展環境、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一、強化大局意識,保障企業改制工作順利運行。 該院黨組高度重視企業改制工作,由黨組副書記分管,對破產審理工作需要的人員、經費和裝備給予充分保障。在全院范圍內挑選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法官組成專業合議庭審理還為合議庭專門配備了一輛警車,保障破產案件既快又好地審結。
二、堅持依法辦案,實行“陽光操作”。 在企業破產清算中,從案件的受理到接管企業,審計、評估資產、職工各項費用的測算以及債權人利益的維護等 方面,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程序進行,在資產的處置、人員安置、費用支付等方面,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受到了職工、債權人和社會各界的好評。
三、降低門檻,全力服務企業改制。 考慮到破產企業的特殊情況,該院克服訴訟費用下調帶來的經費上的困難,堅持“人性化”操作,對確有實際困難的破產企業減免交部分訴訟費用,先行啟動破產程序,讓符合破產條件的企業不因為交不起費用而無法破產。
四、 整合資源,充分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破產案件涉及到群眾的根本利益,處理不慎容易造成上訪。該院在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將職工利益放在首要位置,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在縣商業大廈、黃海商業城的不動產拍賣過程中,該院引入中介組織,確保破產財產得到最大限度的變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