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年來,東臺法院立足發揮審判職能,采取扎實有效措施積極參與平安創建活動,取得明顯效果,被東臺市委和鹽城市委表彰為“平安創建”工作先進集體。

一是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穩狠準地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充分發揮刑事審判的法制宣傳教育作用,選擇典型案例深入學校、鎮村等案發地召開宣判大會,擴大嚴打的深度和影響力;強化民商事案件調解、行政審判協調工作,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努力化解矛盾,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是不斷探索和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加強指導、協調、溝通,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社會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積極作用,將矛盾糾紛調節在基層,化解在第一時間,有效解決了許多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

三是健全涉法信訪通報預警機制。建立并認真落實涉法信訪分析通報制度、信訪申訴聽證制度和重大涉法信訪案件協調制度。審執部門每季度對所辦案件進行全面分析排查,對影響大、涉及面廣、可能激化的案件及時報院平安創建領導小組,通過主動有效應對,做到提前預警,源頭防范。

四是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借助以審務進鎮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機關為內容的“審務五進“活動,開展巡回審判,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同時積極開展司法建議活動,針對行政機關、企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司法建議,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