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近日,建湖法院成功調處原告建湖縣建湖糧油經營管理所與被告唐成、王兆華財產權屬糾紛一案,使一起影響我縣億元招商引資項目進程的民事糾紛得到妥善處理。

200541,建湖縣近湖鎮個體工商戶王兆華與建湖糧油經營管理所簽訂了租賃該所下屬單位陳吳糧庫經營養雞業的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約定承租方如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合同訂立后不久,由于遭遇“禽流感”疫情,王無法再搞養雞業,無奈之下,于2007321與蘆溝鎮個體養殖戶唐成達成雞場轉讓協議。同年521日,建湖縣政府、蘆溝鎮政府與南通市雙陽機床有限公司簽訂協議,由雙陽公司在蘆溝投資10038萬元,建立營養強化大米及米糖飲料等生產加工基地,并將陳吳糧庫作為一期工程投資用地。此時,建湖糧油經營管理所發現該糧庫已被王兆華轉讓給唐成使用,雙方為解除租賃協議發生糾紛,經多次協調未果,建湖糧油經營管理所遂訴至法院。

因該起民事糾紛涉及億元投資項目,建湖法院高度重視,迅速組織精干審判力量,加大訴訟調解力度,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現租賃人唐成搬出陳吳糧庫,建湖糧油經營管理所一次性補償其經濟損失58000元,并退還其交納的房租4200元。由于該案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南通雙陽公司在我縣的投資項目也順利開工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