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增強司法建議的指導性,豐縣法院在規范司法建議的程序和內容的同時,注重抓好對建議的督促落實,提高工作的實效性。上半年,全院共發出有關土地、環保、衛生等司法建議9份,被全部采納,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一是保證司法建議內容具有針對性。在審判實踐中,注意發現深層次存在的問題,結合審判案件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充分闡明提出建議的理由和根據,同時注意切實可行,具有針對性,易被有關部門或人員采納。

二是做好司法建議回訪工作。對于發送出的司法建議,及時與發送對象取得聯系,及時了解相關單位對建議的采納、落實情況,必要時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對處理結果予以反饋。了解司法建議發送效果,交流經驗,改進措施,完善相關辦法。

三是加強司法建議督促落實。對未引起重視的,采取適當方式加以督促,做好司法建議發送理由、根據的解釋工作,或采取座談等形式,了解發送對象的法律需求和法律困境,力求將建議事項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