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虎丘法院“三步走”探索“參與式”人民陪審員培訓模式
作者:程英衛 發布時間:2011-11-10 瀏覽次數:898
蘇州虎丘區內動遷小區較多且規模相對較大,在實現從農村散居到社區聚居的轉變后,原有的村民小組、村委會等基層治理組織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而散居在社區各個角落的人民調解員作用日漸凸顯。虎丘法院敏銳地意識到基層社會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強化職能轉變方式加大對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力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一步,事先征求意見,找準熱點難點。加強與鄉鎮、街道司法所的聯系,通過司法所了解基層糾紛熱點,廣泛征求人民調解員在糾紛處理過程中的難點。在匯總各方意見后,尋找法院典型案例下基層開展巡回審判。近來,虎丘法院先后收集總結關于民間借貸、動遷房買賣、分家析產糾紛中的熱點、難點問題10余條,并分別確定了三個典型案例。
第二步,庭中填寫表格,同步思維思路。確立案件后根據矛盾糾紛的集中程度擇地開展巡回審判。在法庭調查結束后,向人民調解員發放處理意見表,讓其根據查明的事實發表處理意見,以真正調動人民調解員的思維,促使其從法律角度思考糾紛的解決。
第三步,判后法律釋明,解讀重點疑點。判決過后,向人民調解員詳解法院判案的事實依據、法律依據以及推理過程,現場解答法律認定要點,解答調解員疑問,并選擇有代表性的處理意見表進行點評,真正做到讓人民調解員參與其中并從其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