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維揚法院妥善調處十九起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作者:揚州市維揚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7-11 瀏覽次數:1143
本網揚州訊:日前,維揚法院成功調解十九名業主訴某房地產開發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妥善處理了雙方的糾紛。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持續升溫,充分調動了百姓投資房地產的積極性,資金大量涌入房地產領域,百姓對這個行業的關注度也不斷提高,同時,也對規范房地產行業行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4年,揚州市百祥園小區近百戶業主與南通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揚州分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付款、交房的義務,但開發商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為業主辦理權屬登記。業主認為,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商應當在交房90天內為業主辦理權屬登記,但開發商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致使業主的正當權益未能及時實現,開發商應按照已付房款的3%向業主支付違約金。近百名業主與開發商交涉未果后,其中十九名業主先行將房地產開發公司訴至法院。
由于雙方矛盾深,易激發群體性上訪事件,維揚法院受理該批案件后,積極組織業主和開發商進行集體調解,賦予雙方直接交流的平臺,了解雙方矛盾焦點所在,迅速找出差距。隨后,組織審判人員對業主和開發商分別進行調解,逐步縮小雙方的意見分歧,通過努力,最終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開發商按已付房款的1.7%向業主支付違約金。
通過維揚法院耐心調解,開發商凌駕于業主之上的僵局被打破,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糾紛獲得了圓滿解決,同時,也為開發商規范履行合同敲響了警鐘,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