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6月28日,是家住南京市白下區健康新村的陳女士的生日。但是,2007年的這個生日注定讓她終生難忘,因為今天,她將向別人送出一份特殊的生日禮物。
話從2004年8月19日那天說起。當日,陳女士將家中積蓄10萬元借出,借款人張某保證會及時歸還,并且邀邵某為其擔保。但事后,張某食言,陳女士多次討要無果。無奈之下,陳女士于2005年5月向浦口區人民法院起訴張某、邵某,追索借款。同年6月13日,法院判決兩被告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給付陳女士人民幣10萬元。判決生效后,陳女士向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案件由浦口區人民法院江浦法庭鐘建華法官負責。
案件執行期間,主債務人張某因刑事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喪失了償債能力,而與此同時,擔保人邵某也消失的無影無蹤。案件執行工作無從下手,幾乎陷入了停頓狀態。陳女士心里別提多著急了。鐘法官看在眼里,不停地安慰陳女士,但心里卻比陳女士更加著急:當事人的權利得不到保護,就是打了法律白條,人民法院的威信和法律的權威如何能得到當事人的尊重?鐘法官決心不管多難,都要為陳女士討回這10萬元錢。在分析了案情后,鐘法官確定了執行工作的突破點:執行主債務人幾乎無望,必須找到擔保人!
鐘法官跑遍了擔保人邵某的原住所、曾暫住地和常出沒的地點,打聽到邵某曾在河南及安徽滁洲等地出現。但是地域范圍太大,找人無異于海底撈針,執行工作舉步維艱。鐘法官又改變工作思路,將重點轉移到對擔保人財產的找尋上來,在本省各主要銀行進行查找,并將查找范圍延伸到外地銀行。終于查到擔保人邵某在安徽滁洲可能有異地存款,鐘法官立即趕到當地查詢,又從滁洲趕到來安縣,終于找到了邵某的銀行賬戶,并立即予以凍結。但該賬戶上僅有18000余元,與案件的執行標的額相差甚遠。在采取凍結措施后,鐘法官又找到邵某的家屬說明了利害關系,進行了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通過其家屬要求邵某到庭,主動履行義務。邵某的家屬被鐘法官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風所感動,通知了邵某。2007年6月18日,邵某主動交付了部分錢款。鐘法官將執行到位的錢款共計90700元及時發還給了陳女士,陳女士對鐘法官的工作十分滿意,主動放棄了剩余部分的執行請求,至此案件順利執行完畢,時隔三年的糾紛圓滿解決。
6月28日,陳女士特意挑選了生日這一天,來到浦口區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向鐘法官送上了錦旗。“這是我的生日,但是,生日禮物一定要送給鐘法官,人民法院的工作值得尊重,鐘法官的作風值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