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今年以來,邳州法院狠抓廉政風險防控,通過多措并舉切實將廉政風險降到了最低。截至7月底,該院信訪投訴率同比下降了49.7%。

  源頭防范找“漏洞”。在案件進行立案系統那一刻起,該院紀檢監察部門就會聯合相關業務部門就案件在審理或執行前可能存在的廉政風險“漏洞”進行廉提醒,要求案件相關承辦人員要自覺按照《法官行為規范》從嚴要求自己,從思想上消除“沾一點不算事”的無所謂意識,同時向每名辦案人員下發《廉政風險提示卡》,提醒和引導辦案人員從思想上始終保持清醒頭腦,確保個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廉潔自律。僅7月份,該院就從源頭查找可能影響廉政風險升級的問題9個,均在第一時間得到化解。

  風險節點找“縫隙”。針對在案件審理中存在的風險節點,逐一分解,包括案件開庭審理前、審理中未當庭判決后、判決后送達前及直接送達時,要求案件承辦人自覺做到不與案件當事人或代理律師直接接觸,最大限度提高當庭宣判率,在直接送達時要求2名以上人員參與,并全程錄像等;對待執行案件要求所有執行人員不得違反最高院下發的“三同”規定,對執行來的款物要第一時間進行發放,發放時要規范發放手續;紀檢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人員深入各業務部門進行抽查。今年以來,已發現13起可能提升廉政風險率的問題,均及時采取了補救措施,切實將風險節點存在的可能“縫隙”彌補上,使案件承辦人、當事人及代理律師均無收受錢物的可乘之機。

  制度建設找“殘缺”。對廉政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不全面、不細致、難操作等問題,及時進行了補充修正,尤其在提升約束力、易操作上進行重點強化,使每一項廉政制度不僅規范,而且細致。如在提升當庭宣判率的問題上,之前只是要求對所有案件都要盡量當庭宣判,沒有過細的硬性要求,現在要求除復雜案件需上審判委員會研究討論外,對其他能當庭判決的案件都要當庭宣判,不能當庭宣判的,要寫出書面報告。到目前,已對涉及廉政建設的14項制度進行了27個方面問題的查漏補缺,較好地保證了制度的執行力,也有力地促進了該院廉政建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