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采取六大舉措積極為群眾辦實事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7-07-03 瀏覽次數:1274
本網徐州訊:為切實方便群眾訴訟,讓群眾切身體會到司法人文關懷,新沂法院采取六項措施積極為群眾辦實事。
一是為民開通訴訟通道。實行立案全程跟蹤服務,開通立案訴訟咨詢專線,實行法官上門立案、現場立案、預約立案等方式,發放訴訟風險告知書,實行院、庭長信訪接待日制度。
二是不斷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對經濟確有困難的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養老金等案件的當事人,依法給予緩、減、免交訴訟費和執行費,確保弱勢群體打得起官司。
三是深入農村開展法律活動。建立農村基層組織聯系點,深入農村開設巡回審判點,關注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拆遷安置等案件,在拆遷拆違之前,以法制學校的形式開設法律講座進行普法教育,使農民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四是對執行案件采取“三優先”原則。即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對經濟發展有利的案件優先受理、優先執行;對外地申請人申請執行的案件優先執行;對申請執行人屬于弱勢群體的案件優先執行;對申請書人申請執行“情況緊急”的案件慎用中止,予以優先執行。
五是借助社會各界力量形成調解網絡。將人民陪審員與巡回法庭結合起來,深入社區開展審判活動。邀請社區相關人員擔任勞動爭議案件特邀調解員,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道賠案件審理中引入速裁機制,與交警大隊密切配合在事故現場進行調解。實行庭會共建,形成以法庭為中心,社區調委會配合、街道司法辦協助的訴訟調解網絡,做好訴訟內外調解機制的有效對接。
六是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不定期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群眾座談會以及公檢法司聯席會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