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針對近年來勞動爭議案件增多,涉及法律關系復雜,審理難度加大的特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依法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一是組成相對固定合議庭。選派業務能力強、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專門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對于紛爭不大,矛盾較小的一般勞動爭議案件由法官與人民陪審員組庭;對于雙方分歧大,由法官、庭長或分管院長共同審理,慎重解決問題,及時化解矛盾。

二是加強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溝通與協調,把勞動爭議調解關口前移,以更有利于勞動爭議的公正、合理和有效解決。

三是充分發揮工會維護和代表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職能,邀請工會代表參加案件調解。

四是注重辦案方法。對于部分矛盾激化、影響重大和極易引發群訪群訴的案件,他們注重辦案方式方法,認真做疏導工作,消除對立情緒,從而杜絕了不穩定事件的發生。

五是設立審判綠色通道。按照“三快”原則對此類案件“快立、快審、快執”:凡是符合立案條件的,當日立案,當日轉審判庭,適用簡易程序、采取調解方式,盡快審理案件;根據當事人申請,在審判階段采取先予執行措施,加大力度執行。

上半年,該院共審結勞動爭議案件23件,調解結案17件,調解率為73.91%,調解后自動履行率為9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