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黨組重視黨員隊伍作風建設,采取四項措施“教育、制度、監督、懲處”不斷加強黨風廉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使全院黨員自覺樹立了“公正司法”和“司法為民”這兩種優良作風的基礎上深刻理解并始終躬身踐行。

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端正作風的自控力。結合作風建設年活動和胡錦濤總書記語重心長的告誡,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應“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案,常懷律已之心,真正經受住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永葆共產黨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币龑V大黨員干部特別是法院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促使他們在改進領導作風和工作作風有新的提高,通過典型案例對黨員干部進行全員警示教育,促使黨員自覺分析腐敗給黨和國家、個人及家庭帶來的危害,警鐘長鳴。

二是切實加強各項制度建設,增強對黨員干部作風的約束力。在制度建設上要抓好兩方面工作:首先對各種已有的制度,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以制度的嚴格執行使滋生腐敗的溫床不斷清除。其次根據新的實際,針對已經暴露出來的問題,逐步建立新的制度。努力做到任何黨員干部都受到紀律的約束,任何工作都用制度來規范。

三是不斷完善監督的機制加大對黨員干部作風問題發生的監管力。解決黨員干部的作風問題,需要不斷完善監督機制,拓寬內外監督渠道,提高監督質量。做到三個結合:一是監督個人與監督班子相結合。二是法院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三是工作時間以內監督與“八小時”之外監督相結合。

四是加大糾風治亂和查處力度,發揮懲戒措施的威懾力。該院紀檢監察部門作為專門機構,充分發揮治理職能,對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有針對性地開展紀律教育。始終把查處作為紀檢監察的重要手段,圍繞明令禁止的硬性規定,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