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五項舉措提高刑事審判質量效率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6-26 瀏覽次數:1465
本網南通訊:今年以來,如東法院為了充分保護受害人以及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從相對薄弱環節著手,強化五個方面工作,努力提高刑事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全力打造“精品案件”。
一、強化證據意識。要求法官強化證據意識,牢固樹立“以證據證明事實,以事實為定案依據”的理念,突出證據在事實認定中的決定性作用,防止在案件事實的認定上出現隨意性和人為性。在辦案實踐中,刑事審判法官應當認真甄別、分析證據,審查證據材料的證明力,并運用證據查明案件事實,堅持疑罪從無原則,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人有罪的,應當宣告被告人無罪。
二、審好刑附民案。一方面要切實提高刑事審判法官對民事訴訟業務的運用水平,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工作,認真審理好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在訴訟權利、民事賠償等問題上充分保護受害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三、準確適用緩刑。在不影響司法權威的前提下,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嚴格緩刑適用。特別是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判,要針對案件特點,體現教育挽救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依法對未成年人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同時注意適用非監禁刑,對罪刑輕、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且具備幫教條件的初犯、偶犯,堅持依法適用緩刑,并嚴格落實緩刑考察幫教制度,預防未成年緩刑人員重新犯罪。
四、提高文書質量。要求在裁判文書制作時,應當針對被告人的辯解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展開有針對性的論述,對采納或不采納的辯解、辯護意見,應有充足的事實根據和法律根據,做到格式規范,敘述精煉,有理有據,邏輯嚴密。五、加強審判調研。要求刑事審判法官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勇于探索,大膽創新,不斷總結審判經驗,善于在審判實踐中發現問題,并就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認真進行調研分析,努力探索解決辦法,提高辦案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