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受賄十余萬 醫院碩鼠現原形
作者:劉秋蘇 韓艷 發布時間:2007-06-25 瀏覽次數:1231
本網徐州訊:徐州市豐縣一醫院院長利用職務之便先后36次收受和索取工程承包商、藥品推銷員18.96萬元現金,結果這名“碩鼠”于近日被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財產5萬元。
1999年至2005年間,董友吉利用其擔任醫院院長的職務之便,在辦公室和家中先后10次收受承接醫院基建工程的兩名工程承包商為撥付工程款所送予的4.1萬元現金,并以個人亟需用錢為由向工程承包商“借款”7萬元。2003年至2005年5月,兩名藥品推銷員為推銷藥品和結算藥品貨款先后24次送來現金7.86萬元,董友吉均來者不拒一一笑納。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董友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在醫院的工程建設及醫藥購銷中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賄賂款,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